如何辦理
辦理時限
現金分享計劃聲請人提出獲得2026年度現金分享計劃款項權利的時效為3年,即自2026年6月15日至2029年12月31日,逾期則失效。
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
如聲請人就2026年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預算盈餘特別分配,以相同原因提出聲請,則不用再就現金分享重覆辦理手續。
1 聲請人可透過登入“一戶通”手機應用程式/網上平台辦理,又或透過《現金分享計劃》網頁(https://www.planocp.gov.mo/)“聲請發放”辦理;
2 如有需要,聲請人亦可將以下文件親身遞交/由他人代交/郵寄至“澳門郵政信箱3094號”,表格可於《現金分享計劃》服務中心索取或於《現金分享計劃》網頁下載:
2.2 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;
2.3 外地僱主2025年期間營運證明,如:營業稅單、年度報告,須由當地政府發出或具政府蓋章;
2.4 本地僱主與外地僱主2025年期間的關係證明副本;
2.4.1 倘屬相同個人企業主或有相同股東的情況,須提交2025年與外地僱主有相同股東的證明,如2025年的年度報告;
2.4.2 倘屬代理關係,須提交2025年與外地僱主屬代理關係的證明文件,如代理合同;
2.4.3 倘屬分支關係,須提交2025年與外地僱主屬分支關係的證明文件,如2025年的年度報告;
2.4.4 倘屬沒有外地僱主,須提交聲明書(R/13-A)由社會保障基金及相關部門核實具體的工作內容及關係; 2.5 聲請人於2025年在外地工作期間的勞動合同副本或發薪紀錄副本。
* 如聲請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士,請參閱無行為能力人士的聲請發放手續,或常見問題。
* 如聲請人於款項分配當年去世,請參閱由親屬或繼承人代為提出聲請發放手續,或常見問題。
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
1 市政署綜合服務中心
地址:澳門南灣大馬路762-804號中華廣場2樓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(中午照常辦公)
2 政府綜合服務中心
地址:澳門慕拉士大馬路222號地下E區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(中午照常辦公)
3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
地址: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(中午照常辦公)
4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
地址: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(中午照常辦公)
5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(石排灣分站)
地址: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 9時至 1時,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
備註/申請須知
對2026年度的現金分享計劃受惠資格提出聲請發放,聲請人須遞交2025年期間的證明文件。
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
查詢申請進度:
1. 使用“一戶通”辦理,可在“我的辦事”查閱
2. 登入《現金分享計劃》網頁內的“查詢”查閱
3. 親臨《現金分享計劃》服務中心
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:
1. 使用“一戶通”辦理,會經由“一戶通”通知;
2. 非使用“一戶通”辦理,會以公函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