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於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
如何辦理
辦理時限
現金分享計劃聲請人提出獲得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款項權利的時效為3年,即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8年12月31日,逾期則失效。

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
如聲請人就2025年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預算盈餘特別分配,以相同原因提出聲請,則不用再就現金分享重複辦理手續。

聲請人可將以下文件親身遞交/由他人代交/郵寄至“澳門郵政信箱3094號”,表格可於《現金分享計劃》服務中心或於《現金分享計劃》網頁(
https://www.planocp.gov.mo/)下載:
1.  聲請書(RP)(填寫樣本)
2.  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;
3.  聲明書(C/7)(填寫樣本),詳述 2024年內聲請人身處澳門不足183日的原因,以及須說明因有關原因身處外地前12個月是否常居於澳門,該期間的住所及職業,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(工作證明範本 / 患病證明範本)。

* 如聲請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士,請參閱無行為能力人士的聲請發放手續,或常見問題。
* 如聲請人於款項分配當年去世,請參閱由親屬或繼承人代為提出聲請發放手續,或常見問題。


 



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
1  市政署綜合服務中心
地址:澳門南灣大馬路762-804號中華廣場2樓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(中午照常辦公)
2 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
地址: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(中午照常辦公)
3 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
地址: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(中午照常辦公)
4 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
地址: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(中午照常辦公)
5 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(石排灣分站)
地址: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(中午照常辦公)

 
 



備註/申請須知
對2025年度的現金分享計劃受惠資格提出聲請發放,聲請人須遞交2024年期間的證明文件。
 

 



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
查詢申請進度
1. 登入《現金分享計劃》網頁內的“查詢”查閱
2. 親臨《現金分享計劃》服務中心 

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
郵寄公函通知。